土地改革的时间和意义
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斗争时期,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为减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阶级,以利于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早日恢复发争阅土地改革法展农村经济,实行了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政策.意义:1.1952年底,全国土改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的农民分到了土地;2.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彻底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3.广大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4.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5.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6.摧毁了美蒋反动集团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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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土地改革时间
法律主观:
土地改革起止时间: 1、1928年12月,中国共产党颁布了开创农村根据地后的第一部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实行土地革命。 2、1931年春,基本上形成了“依靠雇农、贫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土地革命政策。 3、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将“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改为减租减息政策,即实行“二五减租”和“分半减息”。 4、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由减租减息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 5、1947年9月,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 土地改革是指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废除封建半封建性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革命运动。也称土地制度的改革或土地革命。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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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朝历代都会对土地进行改革为什么还会有弊端呢
历朝历代的土地改革都是占在地主阶级的利益上改革的,农民只有少量的土地,有的还没有土地,还是给地主当长工;只有共产党毛泽东领导的土地改革彻底,把土地全分给了农民,地主和农民一样分同样的土地。从1950年开始至今,中国先后进行了几次较大规模的土地制度改革。下述土地制度改革产生结果按时间先后顺序
从1950年开始至今,中国先后进行了几次较大规模的土地制度改革。下述土地制度改革产生结果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①农村集体所有制初步形成 ②农村基本实现人民公社化 ③地主土地所有制基本废除 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台 A.①②③④ B.③①②④ C.②③①④ D.③②①④B
试题分析:①是农业合作化的结果,出现在1956 年;②是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结果,发生在1958年;③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土地改革的结果,出现在1952年;④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容,时间是1978年;故选B。
试分析1927-1956中共的土地改革政策及其实践
土地改革,具体来说就是土地制度改革,包括方方面面的内容。比如土地税收制度改革、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等等。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国家,因此关于土地制度的改革可以说一直都在进行。一九四七年九月,中国共产党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西柏坡村举行全国土地会议,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于同年十月十日由中共中央公布。
2014年11月11日获悉,由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多部委参与制定的土地改革总体方案已成形并提交审议,预计最快可在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上正式推出,并在2015年安排试点。
中文名:土地改革
文件:《中国土地法大纲》
内容:土地制度改革
时间:一九四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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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改简介
土地改革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土地改革是指土地所有权的再分配,即把一部分人占有的土地转移给另一部分人所有。广义的土地改革不仅包括土地所有权的转移,而且包括土地租赁契约的改变。
土地改革是一种通常存在争议的社会安排或改造,其目的是使政府能够管理土地的占有和使用。土地改革通常由政府或政府所支持的房地产商发起并重新分配,改革目标一般为耕地。有时土改会变为一种更具有革命性的计划,其中可能包括政府的强行拆除或接受,这也是反对土改的主要原因之一。
无论世界各地,纵观其历史,人民对与土地有关的不满一直是挑起革命和其他导致社会动荡的最常见因素。对于在土地上劳作的人民来讲,土地所有者拥有着特权,即侵吞部分甚至大部分的产品然而并
土地改革
未对生产做出相应的贡献。这是阶级之间的不平等。
因此,土地改革通常是指土地所有权由人数相对较少的富有者、大量土地的所有者(如贵族、庄园、农场主,或通称为土地主)向那些耕作者的转让。但广义的土改并非完全是这样,政府对土地进行的征收以及农业集体化改造亦被纳入。在改革过程中,部分转让会给予地主相应的补偿,金额从象征性的小数目至土地实际价值均有。而某些改革甚至不需要所有者同意,即土地革命。
在中国大陆和台湾,两次最著名土改运动分别为土地改革运动与耕者有其田运动。
历史沿革
解放前,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仍维持封建土地制度,占农村人口不到百分之五的地主、富农,占有百分之五十的土地。他们凭借占有的土地,残酷剥削和压迫农民。而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九十的贫农、雇农和中农,却只占有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他们终年辛勤劳动,受尽剥削,生活不得温饱。这种封建土地制度严重阻碍农村经济和中国社会的发展。他们十分悲惨,新中国成立后,占全国三亿多人口的新解放区还没有进行土地改革,广大农民迫切要求进行土地改革,获得土地。
一九四七年九月,中国共产党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西柏坡村军行全国土地会议,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于同年十月十日由中共中央公布。
朱宣咸作品《争阅土地改革法》.1950年作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全国解放后的新情况,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它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同年冬起,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同时也分给地主应得的一份,让他们自己耕种,自食其力,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规定了没收、征收和分配土地的原则和办法。
《土地改革法》将过去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便更好地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稳定民族资产阶级,以利于早日恢复和发展生产。
《土地改革法》公布以后,在3.1亿人口的新解放区分期分批地,有计划、有领导、有秩序的开展了土改运动。近三亿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到了七亿亩土地和大量的农具、牲畜和房屋等;还免除了每年向地主缴纳约三百五十亿千克粮食的地租。1950年,美术家朱宣咸创作的作品《争阅土地改革法》,就非常典型生动的记录了在那个特定时代的历史场景。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基本上正确贯彻和执行了党
土地改革
的土地改革的路线和政策。1951年冬,全国除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台湾省外,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而在1952年,西藏地区也完成了土地改革为中心的民主改革。农民真正获得了解放。
我国存在两千多年(建立于战国,公元前475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从此被彻底摧毁,地主阶级也被消灭。 1949年后,中国确立了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同时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就形成了旧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主要特征,一是土地无偿使用,二是无限期使用,三是不准转让。由于没有把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对待,致使土地无偿占用,乱占、多占的情况屡禁不止,造成土地资源极大浪费。
由于党和国家在解放区率先实行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大大激发了人们的劳动积极性。1948年冬,陈毅写道:“几十万,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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